
臺中市政府為建構友善的托育環境與服務,培育國家未來優秀主人翁並減輕家庭照護負擔,積極推動嬰幼兒照顧體系,全面實施「臺中市保母資源中心」及「社區保母系統」,並落實托嬰中心的訪視輔導,設置兒童玩具圖書館等。同時針對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、非就業者弱勢家庭臨時托育費用與第3胎以上家庭部分托育費用予以補助,以保障托育品質並促進家庭經濟穩定。
值得肯定的是,「兒童照顧」是城市競爭力的重要面向,臺中市在2010年全國24縣市「健康城市大調查」中,不論是兒童照顧、生育保健、經濟支持及育兒環境等16項指標均名列前芧,榮獲生育競爭力城市總排名第一,贏得五片銀杏葉的佳績。

市長胡志強表示,近年來隨著整個社會的變遷、家庭結構的改變,雙薪家庭已是普及的現象,絕大多數的父母都會尋求保母的協助,因此,保母的專業素養與服務品質就格外備受重視。臺中市在92年8月成立「臺中市保母資源中心」,服務對象為市籍具有單一(丙)級技術士證照之專業保母、未滿3歲嬰幼兒之父母及準爸爸、準媽媽。
「臺中市保母資源中心」統整了各社區保母系統資訊,持續培養與提升專業保母應具備之專業素養及知識,提供保母在職進修與成長管道,同時整合人力,提供專業托育諮詢服務,協助保母規劃嬰幼兒優質的受托環境。並提供市民親職教育資源,協助受托嬰幼兒,除居家環境外,能獲得政府設置之更優質的嬰幼兒活動專屬空間。
在各項服務方面,提供父母親職教育學習課程,設計有爬行兒、學步兒、說故事3大活動課程,提供嬰幼兒發展評量服務及教具圖書資源借閱服務,協助辦理優質保母選拔。同時辦理「社區行動列車」,將各項服務與資源推廣至各社區,讓嬰幼兒與父母可以更靈活便利地得到相關托育協助及資訊。
胡志強指出,「社區保母系統」目前全市共有6區,提供保母在職訓練、健檢補助、督導服務及托育媒合,不但要求保母必須年滿20歲,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,並要求健康檢查證明合格,居家環境必須符合收托幼兒之安全要求。同時提供家長免費的媒合服務,家長對於托育服務有任何疑問均可向各區系統查詢,並提供托育服務協議書供家長、保母參考,一旦在媒合成功後雙方可以據以簽訂協議書以保障雙方的權益,另外並提供幼童臨時照顧服務等。

托育補助 照顧幼苗
社會局局長王秀燕說,為減輕家庭負擔,市府開辦部分托育費用補助服務,方式為,(一)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,一般家庭補助每位幼兒每月3000元、弱勢家庭每位幼兒每月5000元。(二) 非就業者弱勢家庭臨時托育費用,按實際送托時數計算,每月最高補助20小時,每小時補助100元,即每位幼兒每月最高補助2000元,送托時數得採按季累計。(三) 第3胎以上家庭部分托育費用,一般家庭補助每位幼兒每月3000元、弱勢家庭每位幼兒每月5000元。
同時,為促進兒童生活福祉與身心健康,市府開辦的兒童玩具圖書館,提供6歲以下的孩子學習分享、輪流、責任及從操作與探索中學習的場域環境,並一圓孩子的玩具夢。也提供家長親子共玩、學習良好互動模式同時相互交換教養資訊的機會,更讓社會認識二手玩具資源回收再利用之珍貴,增加了家庭親子的活動資源,而藉由親職及親子教育講座的舉辦,為父母提供幼童現階段發展有效的親子互動與認知。
王秀燕強調,為建構友善的托育環境與服務,市府委由承辦單位1年分為4季,每季訪視輔導托嬰中心至少1次(得視實際情況增加之),並輔以電話抽樣訪談家長及其幼兒照顧者至少1/4以上。對新立案之托嬰中心,於其設立許可後1個月內,完成第1次訪視,並輔以電話抽樣訪談家長達1/4以上。
胡志強表示,將保母納入管理系統,落實保母證照制度,保障家庭托育品質是市府建構此一機制的目的。希望能支持父母兼顧就業和育兒的需要,提供可近性高且優質的幼托服務,以妥善照顧國家幼苗,保障兒童的最高福祉。
